| 洪江区招商项目跟踪管理责任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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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8-18 15:45 文章来源:洪江区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履约率,加强对签约项目进行全面跟踪调度和服务管理,更好地促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,真正把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,抓出实效,促进我区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,对所签订的合同项目建立项目跟踪管理台帐,实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。
二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签约项目的区级责任领导、项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、投资方的项目责任人,以协调、解决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。
三、收集、整理签约项目的合同文本等各类资料,为签约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,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档案。
四、每月定期收集项目进展情况(包括项目建议书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、土地评估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合同章程审批、资金到位、存在主要问题等情况),按时向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。
五、投资方应在每月30日之前定期填报《固定资产投资报表》上报区统计局,区商务局依据此表制作我区招商引资统计报表,按月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呈报报表。
六、项目竣工投产后,由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验收。投资方应出据到位资金的证明或凭证等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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